云南省曲靖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刘海芳被开除党

央视网消息:中央纪委、国家监委网站10月17日报道,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:近日,经云南省委批准,云南省纪委监委开始对曲清市原市委书记、主席刘海芳案进行审查调查。人民代表大会。对于严重的纪律和法律犯罪。经查,刘海芳丧失了作为一名党员、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,背弃了初心使命,以捏造供述、证据、与他人相互勾结等方式抵制组织审查。他们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非法收受企业主、服务商的馈赠、礼品,收受宴请、招待等行为。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知识产权。组织旅游活动。违反组织原则,利用自己的职权,通过推动或者调整他人的工作来谋取利益。利用职务上的权力、影响力支付他人所欠费用。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包等方面谋取他人利益,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刘海芳先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,属严重违纪违法行为,涉嫌受贿罪。即使中共十八大后,她也没有被拘留或停职。其性质严重、影响巨大,需要严肃处理。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根据中华民国《公职人员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决定,报云南省委批准后,同意给予刘海芳先生开除党籍处分。他所享受的福利已按照规定取消。被取消云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。他错过了他的惩罚和他的非法所得。他们涉嫌的犯罪行为以及涉案资产已移交公安部依法调查和起诉。